院务公开

招标公示

您的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 招标公示 > 正文

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眼视光中心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21    作者:     来源:     点击: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一、遴选项目基本情况

(一)服务地点: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总院、江南院区、百安院区

(二)营业时间:营业时间早上8点—下午5点。

二、服务时间:2年(24个月)

三、资质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参选机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承诺函;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需包含眼镜销售(经有效年检,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本遴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质要求,供应商需提供原件资料另行装袋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评审结束后退还原件;投标文件需一正本一副本。

三、服务实施时间、地点

(一)实施时间

为保证患者等人群日常需求,签订合同后3日内入场。

(二)服务期限2年(24个月)。

(三)地点: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总院区、百安院区、江南院区(眼科大门口左侧、百安院区1、2号门面、江南院区二楼候诊区等三处,总计面积约为174.8平方米)

序号

业务内容

项目名称

报价

备注

1

眼视光中心

综合管理费

   眼科大门口左侧、百安院区1、2号门面、江南院区二楼候诊区等三处5.5万元/月

报价不低于5.5万元/月,此报价要求属于响应条款,若未能满足该项要求,将被判定为无效投标


四、服务要求

1、验光配镜及非医疗属性视光产品销售:参选机构负责提供项目所需的配镜设备、视光产品及相关人员,负责项目经营、配镜、销售及售后服务等,我院负责提供项目场地并进行监督及相关管理。参选机构向我院支付项目综合管理费。如参选机构未按约定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解除合作协议,则视为失信违约,其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已支付的综合管理费亦不予退还。

2、中选机构提供的产品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具备国家认可的相应资质许可证明,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中选机构的产品和服务接受我院监督,如因产品缺陷或服务质量问题引发任何纠纷或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相关法律责任及赔偿义务均由中选机构独立承担(提供承诺函)。

3、第三方促销方案制定:所有促销或营销活动方案必须事先报院方审核同意,不得违背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得无故骚扰病人,损害医院及科室声誉。

4、中选机构免费提供视光医学中心开展相关业务的必要设施、设备。

5、中选机构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负责医学验光配镜项目场地的店面设计及装修改造,装修改造方案须提前报医院审核,征得医院同意后方可实施。场地所涉及的装饰装修、设备设施均由中选机构提供并全额承担相应费用,装饰装修等材料需符合国家对于活动场所的安全及环保相关规定(提供承诺函)。

6、中选机构负责该项目的经营和内部管理,并承担在经营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员工的工资福利等),若出现拖欠货款、员工工资等纠纷与院方无关。

7、针对医院随时面临突发情况多,中选机构提供员工培训方案和管理方案;信息(投诉)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应急预案等。

8、中选机构如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应征得院方同意,费用由中选机构负责。

9、中选机构负责支付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按表计费)。

10、中选机构在经营管理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采购方的规章制度,配合院方管理人员的安排,服从院方的管理。

11、中选机构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范;投诉处理方案、质量保证方案、运营管理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应急保障措施等;必须穿着统一制作的工作服。

12、中选机构负责经营场所内的安全,因中选机构原因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方负责,与院方无关。

五、谈判报价

(一)采购方式:遴选

(二)中选机构的确定:本项目评审采用遴选,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竞价报价最高的参选机构评审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严禁恶意抬价、串标等行为。

1. 遴选小组将依照本遴选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条款均能满足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参选机构所提交的最后报价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2. 若参选机构的最后报价第二次)相同(原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合作权),按遴选需求、质量、优惠条件等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所有都相同的,由院方委托遴选小组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三)本项目最低竞标价为:采取收取固定管理费方式5.5万元/管理费作为采购方最低限价,低于竞标底价的投标报价为废标。

参选机构应提交满足上述所有服务要求的服务承诺及优惠方案并加盖公章,未提交及提交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供应商。

六、结算方式:中选机构需每月支付综合管理费一次(结算前需交清当月水电气费)。

七、考核办法

中选机构将根据本单位相关考核办法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首次检查不合格者,警告处理;第二次检查不合格者,院方将书面提出限期整改通知,中选机构仍未作出整改或整改不合格,院方将根据情节,扣除经营销售费用200-2000元的处罚,1年超过两次扣款处罚时采购方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考核办法见附件)。

八、其它

1、中选机构与院方签订合同后试运行三个月,若院方不满意或销售的货物达不到国家相关物品质量的要求等原因可单方面解除合同,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服务合同中详细约定。

九、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文件应采用粘胶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参选机构名称、参选机构地址等。信封封口处须密封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二)通过资格审查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 月278:30分-9:00(北京时间)。

(四)开标时间:2026年 1 月279:00(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二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58103123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新城路165号


                                                                  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