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且专业方向符合医院学科建设和科研项目需要。
3.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1篇且影响因子2分以上;或作为主持人承担省部级及以上课题1项。
4.须全职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进站前身份为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无劳动人事关系身份,含辞职、未就业人员等)。
(二)进站流程
(三)在站管理
1.博士后在站时间为2年,一般不超过3年。
2.经医院、合作导师同意后,可申请提前出站,但在站时间不得少于21个月。
3.因特殊情况需延期出站的博士后应提前1个月向院博管办提出延期申请。经流动站、医院研究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在站时间,但不得超过1年。
(四)考核管理
1.中期考核
(1)博士后进站满1年须填写中期考核表,向院博管办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材料。
(2)院博管办、科研外事部和博士后所在科室共同组织至少3名学科专家成为中期考核小组,对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研究进度及预期研究成果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根据博士后研究工作情况,给出考评意见(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3)院博管办根据中期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博士后第二年度薪酬待遇。
2.出站考核
(1)博士后出站须满足出站条件中学术论文的B级及其以上等级的1项,且科研项目的B级及其以上等级的1项或成果转化类的1项(论文分级以重庆大学国际高质量论文国际期刊分级目录汇编为准)。
(2)博士后填写出站考核表,并向院博管办提交研究报告和个人工作总结等材料。院博管办、科研外事部和博士后所在科室共同组织至少5名学科专家成为出站考核小组,对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及科研成果进行考核。考核小组决定考核等级,给出同意出站、延期出站或退站的考核结果。
(五)福利待遇
1.享受年薪38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2.在站期间参加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可纳入医院规培并轨管理。
3.在站期间根据其工作业绩、科研能力、研究成果等,可按国家、重庆市有关文件规定通过“绿色通道”申报评定高级职称。
4.对于优秀博士后可以出站后给予事业单位编制。
5.提供人才过渡房,家电齐全,可拎包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