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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江南院区甜品店外包服务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0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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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服务地点: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江南院区

(二)服务时间:营业时间早上6点—晚上8点。

二、服务时间:1年(12个月)

三、资质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件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若为法人或负责人本人则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质要求,供应商需提供原件资料另行装袋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评审结束后退还原件;投标文件需一正本一副本。

三、服务实施时间、地点

(一)实施时间

为保证患儿等人群日常生活需求,中标后5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同时入场制作生产销售。

(二)服务期限1年(12个月)。

(三)地点:采购方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江南院区

四、服务要求

1、因采购方为国家爱婴医院,按照相关规定,投标方不得销售“三奶”产品(奶粉、奶瓶、奶嘴)及婴幼儿固体饮料。

2、因该店是为满足职工及患者日常生活所需,食品安全及其重要,故只能做甜品店使用,只售卖其相关物品。售卖的相关食品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要求执行,必须配有烘焙师傅,所提供的烘焙类产品必须为本店现场制作,售卖的蛋糕、面包非预包装烘焙食品。严禁售卖临近、过期食品,因食品安全给院方或消费者产生的一切损失、赔偿及法律责任由中标方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3、针对医院随时面临突发情况多,必须提供员工培训方案和管理方案,信息(投诉)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应急预案等。(食物中毒、火灾、停电、停水等)。

4、投标方的全部营业收入必须计入收费系统,确保采购方管理费收益计算的真实性、准确性。采购方有权对投标方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监管、核查,如投标方提供虚假、错误的营业收入,采购方有权进行处罚。

(一)投标方销售的商品必须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格商品,若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二)投标方所销售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采购人当地甜品店价格。否则被采购方职工或其他顾客举报属实,应及时调整,并且退还差价部分,如果3天内拒未调整则按发现之日起累计天数该商品销售总额的10倍处罚。

(三)中标方负责支付使用的水电费用(按实计费)。

(四)投标方负责该项目的对外经营和内部管理,并承担在经营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员工的工资福利等),若出现拖欠货款、员工工资等纠纷与采购方无关。

(五)如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应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六)中标方在其他地方有促销活动时,必须在采购方甜品店同步开展促销活动。

(七)中标方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费,若出现问题与采购方无关,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八)中标方负责经营场所内的安全,因中标方原因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方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九)投标人必须(或中标后)在万州注册有分公司。

(十)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无条件接收原有甜品店愿意留用人员的安置。

(十一)中标方签订合同后3日内,需缴纳5万元食品安全押金。

(十二)采购方职工使用健康卡消费最低优惠不得低于5%

 

五、谈判报价

(一)采购方式:谈判

(二)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本项目评审采用谈判,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竞价报价最高的供应商评审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严禁恶意抬价、串标等行为。

1. 谈判小组将依照本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条款均能满足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2. 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相同(原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合作权,按采购需求、质量、优惠条件等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所有都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三)本项目最低竞标价为:以投标方月销售总额(含IC卡计费、招待签单、微信、支付宝及现金等)的4.1%管理费作为采购方最低限价,低于竞标底价的投标报价为废标。

供应商应提交满足上述所有服务要求的服务承诺及优惠方案并加盖公章,未提交及提交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供应商。

六、结算方式:采购方职工健康卡消费金额需双方共同核对,中标签约方需提供正式发票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前需交清当月水电气及管理费)。

七、考核办法

采购方将根据本单位相关考核办法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首次检查不合格者,警告处理;第二次检查不合格者,采购方将书面提出限期整改通知,中标方仍未作出整改或整改不合格,采购方将根据情节,扣除经营销售费用200-2000元的处罚,1年超过两次扣款处罚时采购方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考核办法见附件)。

八、其它

1、中标单位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后试运行三个月,若采购方不满意或销售的货物达不到采购方的要求等原因可单方面解除合同,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服务合同中详细约定。

九、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文件应采用粘胶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竞标人名称、竞标人地址等。信封封口处须密封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二)通过资格审查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 月26日8:30-9:00时(北京时间)。

(四)开标时间:2024年 8 月26日9 :00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二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58103123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新城路165号




 

附件下载:相关材料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