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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平湖院区食堂外包采购公告(第三次)

发布日期:2024-06-13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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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服务地点: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平湖院区食堂外包

二、服务时间:2年(24个月)

三、资质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件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若为法人或负责人本人则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质要求,供应商需提供原件资料另行装袋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评审结束后退还原件。

四、服务实施时间、地点

(一)实施时间

招标完成后3天内进场工作。

(二)地点: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平湖院区食堂

五、服务要求

(一)为满足采购方日常需求,针对采购人实际情况制定了明确的、操作性强的管理、经营实施方案
  二)投标人提供大型食堂餐饮服务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为准)。

(三)投标人提供切合医院实际的套餐(晚餐)或其他配餐形式的方案和价格病人点餐、及给病人和值班医务人员送餐方案为加班餐人员提供用的用餐保障措施职工及病人的分区、分餐具管理措施

(四)针对医院随时面临突发情况多,必须提供员工培训方案和管理方案,信息(投诉)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食堂应急预案等。(食物中毒、停气、停电、停水等)

五)投标人负责该项目的经营和内部管理,并承担在经营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员工的工资福利等),若出现其他费用、拖欠货款、员工工资等纠纷与甲方无关。

六)如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必须征得采购方同意,费用由中标方负责,合同终止,采购方不承担装修改造的补偿费用。

七)中标方在采购经营管理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采购方的规章制度,配合采购方管理人员的安排,服从采购方代表的管理。

(八)所制售产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符合中标方的原料及品质管理体系,随货商品必须具备相关部门提供的合格证或验检报告。

九)须配备足够合格的现场制售人员,确保质量和水平。必须中标方统一制作的工作服,保证食品卫生,采购方有权在确保不影响中标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随时查看中标方的厨房和库房等场所。

十)在经营期间采购方不再投入和增加设备设施,设备设施需维修和再投入由中标方负责。

十一)采购方员工用餐收费标准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因原材料涨价等原因调整餐价时,需提前与采购方进行协商,调价时间和幅度必须经采购方同意方可执行。

十二)中标方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费,若出现问题与采购方无关,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十三)中标方负责经营场所内的一切安全,所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等其他安全的由中标方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十四)中标方经营服务满意度不得低于80%。

六、平湖院区具体要求

1. 基本要求

1.1 提供一名专业营养师(须持营养师证),能配置各种治疗饮食(糖尿病饮食、流质饮食、管胃饮食、低盐低脂饮食等)。

1.2  能为病人或工作人员提供一对一特色服务,特别是为值夜班工作人员提供送餐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分院周边餐饮店。

1.3  提供良好的服务质量。部分病人因精神疾病特殊性,服务人员不得与病人、家属发生冲突等恶劣事件,因食堂服务发生纠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 封闭式精神科病人伙食要求

2.1必须保证营养均衡,保质保量、品种多样化,提前将周食谱报采购方审核备案。

2.2每周早餐二次牛奶五次鸡蛋,每天中、晚餐每餐肉类(熟食)确保在二两或以上;

2.3 能为精神科老年病区病人单独配餐(软、碎食品)。

2.4 食材要求新鲜、蔬菜为当季蔬菜;

3. 开放式病区病人、家属及职工用餐要求:

3.1能提供周食谱,开饭时间适当延长(每餐1-2小时)。

3.2在封闭式病区病人伙食品种的要求上适当提高,更应注重食品多样化。

3.3 采购方职工使用健康卡消费最低优惠不得低于5%

4. 承担分院少量公务接待工作用餐,费用以成本计价,由医院承担。承包方不得推诿、讲条件等。

5. 承担高温天气住院病人及工作人员防署降温绿豆汤的熬制、配送等工作,费用由医院承担。

6. 中标方不得以精神科封闭式病区患者欠伙食费而不给患者送餐。

6.1医院相关科室有义务协助承包方催收欠费。

6.2中标方自行收取伙食欠费,病区工作人员应当配合中标方进行患者欠费催缴。

7. 精神科封闭式病区住院患者伙食费原则上不得进行调价,如确需调价必须征得医院同意方可调价。严禁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方除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外,另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及法律责任。

8. 采购方有权对中标方的各种违规和不良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必要时可终止合同。

七、谈判报价

(一)采购方式:谈判

(二)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本项目评审采用谈判,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竞价报价最高的供应商评审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严禁恶意抬价、串标等行为。

1. 谈判小组将依照本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条款均能满足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2. 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相同(原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合作权,按采购需求、质量、优惠条件等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所有都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三)本项目最低竞标价为:以投标方月销售总额(含IC卡计费、招待签单、微信、支付宝及现金等)的2.3%管理费作为采购方最低限价,低于竞标底价的投标报价为废标。

供应商应提交满足上述所有服务要求的服务承诺及优惠方案并加盖公章,未提交及提交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供应商。

八、结算方式:

1. 经采购人和供应商签约方双方每月核对消费总金额。采购人职工健康卡消费金额需双方共同核对,由后勤保障部协同分院区综和办落实,供应商签约人需提供正式发票每月结算一次。

   2. 供应商每月按照和采购人核对的总金额向采购人缴纳管理费。

九、考核办法

采购方将根据本单位相关考核办法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首次检查不合格者,警告处理;第二次检查不合格者,采购方将书面提出限期整改通知,中标方仍未作出整改或整改不合格,采购方根据情节,扣除经营销售费用200-2000元的处罚,1年超过两次扣款处罚时,采购方可解除合同考核办法附后)

十、其他

1、中标单位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后试运行三个月,若采购方不满意或销售的餐饮达不到采购方的要求等原因可单方面解除合同,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服务合同中详细约定。

六、谈判有关说明

(一)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采购。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等文件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一)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二点中第二条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2.符合性审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内容如下: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盖章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响应方案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数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二)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

1.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2.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

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签署或盖章的;

4.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

5.为采购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6.供应商在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的。

7.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及报名签到起止时间:2024 620日上午8:30-9:00.

十二、开标时间:2024 620日上午 9

、开标地点:二会议室

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1. 投标文件应采用粘胶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竞标人名称、竞标人地址等。信封封口处须密封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2. 截止时间未递交投标文件及报名者视为弃标。

3. 投标必须完全响应采购公告要求。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

联系人:陈锐

电话:58103123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新城路165号      

                           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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