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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院区食堂外包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12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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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服务地点: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平湖院区食堂外包

二、服务时间:2年

三、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鲜章,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若为法人或负责人本人则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四、服务实施时间、地点

(一)实施时间

2022年5月31日后按要求进场工作。

(二)地点: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平湖院区食堂

五、服务要求

(一)投标人负责该项目的经营和内部管理,并承担在经营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员工的工资福利等),若出现其他费用、拖欠货款、员工工资等纠纷与甲方无关。

(二)如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必须征得采购方同意,费用由中标方负责,合同终止,采购方不承担装修改造的补偿费用。

(三)中标方在采购经营管理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采购方的规章制度,配合采购方管理人员的安排,服从采购方代表的管理。

(四)所制售产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符合中标方的原料及品质管理体系,随货商品必须具备相关部门提供的合格证或验检报告。

(五)须配备足够合格的现场制售人员,确保质量和水平。必须中标方统一制作的工作服,保证食品卫生,采购方有权在确保不影响中标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随时查看中标方的厨房和库房等场所。

(六)在经营期间采购方不再投入和增加设备设施,设备设施需维修和再投入由中标方负责。

(七)采购方员工用餐收费标准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因原材料涨价等原因调整餐价时,需提前与采购方进行协商,调价时间和幅度必须经采购方同意方可执行。

(八)中标方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费,若出现问题与采购方无关,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九)中标方负责经营场所内的一切安全,所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方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十)中标方经营服务满意度不得低于80%。

六、平湖分院具体要求

1、基本要求

1.1 提供一名专业营养师(须持营养师证),能配置各种治疗饮食(糖尿病饮食、流质饮食、管胃饮食、低盐低脂饮食等)。

1.2  能为病人或工作人员提供一对一特色服务,特别是为值夜班工作人员提供送餐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分院周边餐饮店。

1.3  提供良好的服务质量。部分病人因精神疾病特殊性,服务人员不得与病人、家属发生冲突等恶劣事件,因食堂服务发生纠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封闭式精神科病人伙食要求

2.1必须保证营养均衡,保质保量、品种多样化,提前将周食谱报采购方审核备案。

2.2每周早餐二次牛奶五次鸡蛋,每天中、晚餐每餐肉类(熟食)确保在二两或以上;

2.3 能为精神科老年病区病人单独配餐(软、碎食品)。

2.4 食材要求新鲜、蔬菜为当季蔬菜;

3、开放式病区病人、家属及职工用餐要求:

3.1能提供周食谱,开饭时间适当延长(每餐1-2小时)。

3.2在封闭式病区病人伙食品种的要求上适当提高,更应注重食品多样化。

3.3 采购方职工用餐刷健康卡优惠率有所提高采购方职工使用健康卡消费最低优惠不得低于5%

4、承担分院少量公务接待工作用餐,费用以成本计价,由医院承担。承包方不得推诿、讲条件等。

5、承担高温天气住院病人及工作人员防署降温绿豆汤的熬制、配送等工作,费用由医院承担。

6、中标方与院方共同负责催收个别精神科住院患者所欠伙食费,但中标方不得以精神科封闭式病区患者欠伙食费而不给患者送餐。

6.1医院相关科室有义务协助承包方催收欠费。

6.2中标方如未完成欠费催缴,年底采购方将只向承包方支付年伙食欠费总额的40%;年伙食欠费总额的60%由承包方承担,但年中标方承担病人伙食欠费金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

7、精神科封闭式病区住院患者伙食费原则上不得进行调价,如确需调价必须征得医院同意方可调价。严禁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方除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外,另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及法律责任。

8、营养食堂原有劳务派遣员工交由中标方管理,并由中标方支付相应工资。

9、采购方有权对中标方的各种违规和不良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必要时可终止合同。

七、投标报价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谈判后,进行第二轮报价,选择报价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

2、本项目最低竞标价为:投标方月销售总额(IC卡计费、餐票、招待签单及现金)在20万(包含20万)以下时,按销售总额的2.3%作为医院收益;月销售总额超过20万时,按销售总额的2.5%作为采购方收益,低于竞标底价的投标报价为废标。

八、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结算方式:经采购方中标方双方核对消费金额,每月结算一次。采购方职工健康卡消费金额需双方共同核对,中标方需提供正式发票每月结算一次。

九、考核办法

采购方将根据本单位相关考核办法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首次检查不合格者,警告处理;第二次检查不合格者,采购方将书面提出限期整改通知,中标方仍未作出整改或整改不合格,采购方根据情节,扣除经营销售费用200-2000元的处罚,1年超过两次扣款处罚时,采购方可解除合同。

十、其他

1、中标单位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后试运行三个月,若采购方不满意或销售的餐饮达不到采购方的要求等原因可单方面解除合同,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服务合同中详细约定。

十一、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1、投标未见应采用粘胶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竞标人名称、竞标人地址等。信封封口处须密封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 5 月17日上午10

3、必须完全响应采购公告要求(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附后)

十二、开标时间:  2022   5月 17 上午 10

十三、开标地点:二会议室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

联系人:陈锐

电话:58103123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新城路165号

      

                              重庆三峡中心医院

                               20225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