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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江南分院院内甜品店外包采购公告(第二次)

发布日期:2021-08-17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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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服务地点: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江南分院

(二)服务时间:营业时间早上6点—晚上8点。

二、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和其他组织,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服务实施时间、地点

(一)实施时间

签订合同后3日内按采购方要求进场工作。

(二)服务期限3年(36个月)。

(三)地点:采购方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江南分院

四、服务要求

1、因采购方为国家爱婴医院,按照相关规定,投标方不得销售“三奶”产品(奶粉、奶瓶、奶嘴)及婴幼儿固体饮料。

2、因该店是为满足职工及患者日常生活所需,故只能做甜品店使用,只售卖其相关物品。售卖的相关食品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要求执行,严禁售卖临近、过期食品,因食品安全给院方或消费者产生的一切损失、赔偿及法律责任由中标方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3、投标方的全部营业收入必须计入收费系统,确保采购方管理费收益计算的真实性、准确性。采购方有权对投标方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监管、核查,如投标方提供虚假、错误的营业收入,采购方有权进行处罚。

(一)投标方销售的商品必须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格商品,若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二)投标方所销售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采购人当地甜品店价格。否则被采购方职工或其他顾客举报属实,应及时调整,并且退还差价部分,如果3天内拒未调整则按发现之日起累计天数该商品销售总额的10倍处罚。

(三)中标方负责支付使用的水电费用(按实计费)。

(四)投标方负责该项目的对外经营和内部管理,并承担在经营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员工的工资福利等),若出现拖欠货款、员工工资等纠纷与采购方无关。

(五)如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应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六)中标方在其他地方有促销活动时,必须在采购方甜品店同步开展促销活动。

(七)中标方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费,若出现问题与采购方无关,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八)中标方负责经营场所内的安全,因中标方原因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方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五、投标报价

(一)按照规定,本项目采用竞标方式报价。

(二)本项目最低竞标价为:当月销售总额10万以内(包含10万元) 甜品店每月销售总额的4%作为医院收益,当月销售总额超过10万元时,按月销售总额的4.8%作为医院收益,其余部分由中标方享有。医院职工健康卡消费时给予售卖金额15%的优惠。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本项目评审采用出价高者、给采购方的优惠条件、服务承诺综合评审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合作权,严禁恶意抬价、串标等行为。)

八、结算方式:采购方职工健康卡消费金额需双方共同核对,中标签约方需提供正式发票每月结算一次。

九、考核办法

采购方将根据本单位相关考核办法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首次检查不合格者,警告处理;第二次检查不合格者,采购方将书面提出限期整改通知,中标方仍未作出整改或整改不合格,采购方将根据情节,扣除经营销售费用200-2000元的处罚,1年超过两次扣款处罚时采购方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其它

1、中标单位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后试运行三个月,若采购方不满意或销售的货物达不到采购方的要求等原因可单方面解除合同,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服务合同中详细约定。

十一、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通过资格审查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 月23日15:00时(北京时间)。

(三)开标时间:2021年 8 月23 日15 :00时(北京时间)。

(四)开标地点: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二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

联系人:

电话:58103123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新城路1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