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服务地点: 江南分院内部食堂
(二)服务时间:营业时间每天6:00—20:00。
二、资质要求
(一) 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上所示经营范围应包含有效的餐饮可证。并加盖鲜章;
注: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原件资料另行装袋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评审结束后退还原件。
三、服务实施时间、地点
(一)实施时间:签订合同后3日内按采购方要求进场工作。
(二)服务期限3年(36个月)。
(三)地点: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江南分院(病员食堂)。
四、服务要求
(一)投标人负责该项目的经营和内部管理,并承担在经营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员工的工资福利等),若出现拖欠货款、员工工资等纠纷与采购方无关。
(二)如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应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三)投标人负责支付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按表计费)。
(四)投标人在采购方经营管理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采购方的规章制度,配合采购方管理人员的安排,服从甲采购方代表的管理。
(五)所制售产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符合乙方的原材料及品质管理体系,所有原材料必须具备相关部门提供的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六)须配备足够合格的现场制售人员,确保质量和水平。必须穿着乙方统一制作的工作服,保证食品的卫生;采购方有权在确保不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随时查看投标方的厨房和库房等场所。
(七)在经营期间采购方不再投入和增加设备设施,设备设施需维修和再需投入设备设施时由投标方负责。
(八)采购方员工用餐收费标准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因原材料涨价等原因调整餐价时,需提前与采购方进行协商,调价时间和幅度必须经采购方同意方可执行。
(九)中标方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费,若出现问题与采购方无关,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十)中标方负责经营场所内的安全,因中标方原因(含食品安全等)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方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十一)投标方所制售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若因所制售产品出现食品卫生安全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投标方承担。
(十二)投标方的全部营业收入必须计入收费系统,确保采购方管理费收益计算的真实性、准确性。
五、投标报价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竞标方式报价;
(二)本项目最低竞标价为:投标方在采购方按营业总额(IC卡计费、餐票、招待签单及现金)的1%作为采购方收益,职工使用健康卡、餐票及科室加班用餐消费给予售卖金额20%的优惠为竞标底价,低于竞标底价的投标报价为废标。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本项目评审采用出价高者、给采购方的优惠条件、服务承诺综合评审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合作方在同等下享有优先合作权,严禁恶意抬价、串标等行为。)
八、结算方式: 经甲乙双方核对消费金额,每月结算一次。采购方职工健康卡消费金额需双方共同核对,中标方需提供正式发票每月结算一次。
九、考核办法
采购方将根据本单位相关考核办法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首次检查不合格者,警告处理;第二次检查不合格者,采购方将书面提出限期整改通知,中标方仍未作出整改或整改不合格,采购方将根据情节,扣除经营销售费用200-2000元的处罚,1年超过两次扣款处罚时采购方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其它
1、中标单位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后试运行三个月,若采购方不满意或销售的餐饮达不到采购方的要求等原因可单方面解除合同,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服务合同中详细约定。
十一、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文件应采用粘胶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竞标人名称、竞标人地址等。信封封口处须密封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5 月 11日11:00时(北京时间)。
(三)开标时间:2021年 5 月 11 日 11:00时(北京时间)。
(四)开标地点: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开标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58103123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新城路165号